奥古斯托·齐默曼(Augusto Zimmerman)
奥古斯托·齐默尔曼(Augusto Zimmermann),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星期一)是西澳大利亚州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专员,也是澳大利亚悉尼圣母大学的法学教授(兼职)。
西澳大利亚州议会正在制定有关家庭暴力的新法律,这对该州公民的基本权利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现行法律确保,如果妇女声称发生暴力,通常将向她发出限制令,而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该主张。 这些拟议的新法律进一步推动了这一进程。 如果新的立法通过了国会,那么一个妇女只要声称自己担心会发生暴力,就可以发出约束令,就足够了。
这种限制令可以用来驱逐一个人离开他的家,拒绝与他的孩子接触。 这些命令缺乏适当程序的适当应用,并且通常是在“无接纳”的基础上授予的,这意味着无需提供证据。 如果这些所谓的“改革”成为法律,它们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该州自然正义,财产权和父母权利的基本权利进一步受到损害。
西澳大利亚州政府尽管已收到西澳大利亚州法律改革委员会的明确建议,但仍在采取此行动。 2013年,西澳大利亚州法律改革委员会被要求考虑各种拟议的法律变更,包括引入单独的家庭暴力立法,扩大家庭暴力定义中所包括的“情感虐待”类型,并增加银行和金融滥用。
委员会的最后报告拒绝了这些举动,指出这些举动可能加剧现有的过度使用和滥用暴力抑制命令的问题,众所周知,暴力抑制命令是在家庭法诉讼中用于战术目的的。 委员会的报告评论说,在家庭暴力的定义中包括情感和心理虐待是有争议的,指的是悉尼大学法学教授帕特里克·帕金森的结论,即经济虐待的概念“几乎没有帮助的潜力,而相反的潜力很大。 ”。
然而,议会面前的立法不仅包括这些有问题的举动,而且正如总检察长迈克尔·米什钦(Michael Mischin)所说的那样,“将不再需要像目前那样建立滥用行为的证据,而是要采取一种恐吓,胁迫的行为。和控制”。
因此,根据新法律,甚至没有必要证明发生了家庭暴力。 现在可以在此之前采取行动,只是因为有人担心所谓的控制或恐吓可能会升级为暴力。 这是一个非凡的转变,破坏了法治的基础之一,即在证明有罪之前,它是无辜的。
西澳警察大臣丽莎·哈维(Liza Harvey)在媒体上被引述说:“我们正在向法院传达一条信息,我们希望他们更愿意在受害者方面犯错,而在批准其中一种暴力行为方面犯错。在这种情况下限制命令,因为它们确实保护了妇女。”
当然,保护有遭受暴力危险的妇女极为重要,值得赞扬的是,人们终于做出了如此艰巨的努力,以确保为受害者提供一切可能的法律支持,以确保她们的安全。
但是,法律界和其他地方的许多人都对这样一种观念持怀疑态度,即法律应倾斜以偏向受害者,而不考虑任何传统的法律保护,以确保公平对待被指控的犯罪者。 在这种状态下,这些保护措施已经遭到严重破坏。 西澳大利亚州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制止逮捕政策存在严重问题。 根据相关警察手册(COPS手册,DV 1.1.4.1。),即使在没有证据表明发生暴力的情况下,“逮捕也是首选方案”。 西澳大利亚州首席法官韦恩·马丁(Wayne Martin)对西澳法律改革委员会(WA Law Reform Commission)表示,这样的逮捕推定“在某些情况下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不公正和困境”。
的确,许多此类案件最终在我们的法院结案,在这些案件中,有关指控的暴力最终被驳回,因为被指控的罪犯发现自己被捕,被逐出家门,对其个人和职业声誉造成巨大损害,并面临巨额的法院辩护费用以捍卫自己。

警察专员卡尔·奥卡拉汉(Karl O’Callaghan)表示,这些改革是必要的,因为西澳报道的家庭暴力事件数量“近年来急剧上升。”暴力事件已大大增加,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家庭暴力的定义在2004年扩大了范围,以包括“情绪虐待”,“可能威吓一个人”等行为。那一年,西澳警方记录了17,000起暴力事件,但到2012年,这一数字几乎翻了三倍(达到45,000)。
显然,政府相信这些举动将得到民众的支持,尤其是女选民的支持。 但是从委员会收到的来文来看,我们社区中有很多人,包括许多妇女,她们对利用性别政治来破坏基本法律权利已经感到不舒服。 这当然是太过分了。
最初于2016年9月24日发表在《澳大利亚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