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儿童早期干预高危因素的干预减少青少年犯罪和成人犯罪
应该在儿童和父母方面执行强制性干预措施,例如教育和扩展支持,以查明和消除青少年的早期和高风险因素,以减少青少年犯罪和以后成年犯罪的可能性增加。 某些具有侵略性,破坏性和冲动行为倾向并与犯罪有正相关的危险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例如,产前和围产期的过失,儿童虐待和虐待,社会化以及过度使用毒品和药物。 干预模型在制定使上述结果基础化的政策时,必须考虑涵盖所有基于心理证据的危险因素的综合领域。 干预的过程将是针对每个风险部门的多种不同政策,例如:中小学的教育班,准妈妈和现任家庭的探访活动以及有助于实现更广泛传播的一般意识运动信息。
研究与干预
产前和围产期的过失。 大量证据表明,怀孕期间使用毒品会严重影响胎儿的身体健康(Rantakallio,1992; Kaker,1996),而且还会影响其大脑结构。 已发现香烟中的尼古丁和一氧化碳会导致call体和大脑大脑皮质区域的总面积受损和减少(Anblagan,D. e t al, 2013),进而起到连接神经网络的作用。这两个半球和运动功能,语言处理,视觉,冲动控制等(Frackowiak,RS 等,2004),以及5-羟色胺水平的降低(Blood-Seigfried,J。和Rende,EK,2010)。 这种致畸剂导致大脑发育障碍,并最终导致学习成绩下降。 Hagan,J.和McCarthy(1997)通过访谈对学习成绩差与青少年犯罪的相关性进行了一项研究,他们发现,识字能力低的青少年确实参与了犯罪。 尽管该研究使用了一个相当大且可概括的254个年轻人样本,但也只包括了来自无家可归的贫困社区的参与者。 Maimanee,TA和Bangitah,AH(2011)研究了血清5-羟色胺水平低与攻击行为变异之间的联系。 该研究共管理了92名不同年龄和性别的囚犯。 研究人员收集了离心分离的血液以鉴定血清素浓度,然后使用Student’s T检验比较血清素水平高和低的样本具有攻击行为的方法,结果发现血清素水平升高的参与者确实表现出攻击倾向。
虐待儿童。 青少年犯罪的更令人期待的结果之一是父母的虐待。 研究发现,在生命的前5年受到虐待的青少年更有可能因暴力和非暴力犯罪而被捕(Lansford,JE 等, 2007)。这项研究是针对574名儿童进行的以白人为主(81%)。 尽管该研究的样本量很大,并且在对参与者进行采访时利用摘要和更严重的犯罪分开,因此确保了一种更有效的措施,但它也通过使用参与者的单词作为证据来批评该研究。 。
对产前和围产期妇女的家访。 产前和产后对孕妇的直接接触和支持可以是增加儿童发育和健康的有效途径。 Schwartz 等人(2011年 )探讨了护士对未婚妇女进行家访的影响,这些未婚妇女在怀孕前后均处于社会经济低迷地区,并纵向影响了孩子的情绪和行为进展以及犯罪行为。 该研究的结果是,得到帮助的母亲的产前健康状况得到了改善,童年受伤,入学准备就绪,虐待儿童的情况有所减少,犯罪和滥用毒品的现象有所减少。 该研究使用了广泛可概括的2274名参与者的样本,分布在美国3个不同州以及30年的持续参与中。
物质滥用。 大量的证据表明,毒品的使用已经类似于青少年犯罪(Huisinga,Loeber和Thornberry,1994年;Robas-Señol,M。 等,2010 ),这在Hunter,SB et al中很普遍( 2014)研究测量与酒精,大麻和犯罪的联系。 他们发现,青少年首次吸毒者和重度酗酒者更倾向于从事少年犯罪活动,而大麻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证据。 该研究通过向参与者阐明事实,即在进行调查时不会将他们对所犯罪行的答案转发给当局,并完成另外2项跟进调查并对涉及的人进行补偿,从而确保了阅读的准确性。 但是,发现自我报告研究受到了夸大和偏见的影响(Chan,2008)。 这些调查也是在“青少年法院”计划之间进行的,在该计划中,要求青少年与监护人进行面试,然后在同级陪审团面前进行法院听证。 此方法可能会更改结果,因为在此过程中参与者可能会很紧张。
学校教育。 数百年来,学校教育一直是实施信息的主要形式。 通过引入更广泛的毒品意识课程,我们可以预期青少年中将来使用毒品会有更好的结果。 Latchem,B.(2001)研究了小学范围内毒品教育计划的有效性。 这项研究历时3年,其中每个班级的185名儿童都接受了有关药物使用及其作用的教育。 访谈,学生问卷调查员,课堂观察,小组访谈,态度调查以及绘画和写作活动是衡量他们对信息的保留程度和对麻醉品的个人立场的一系列学习技术。 通过研究以及学生和老师的意见,发现它是成功的。 虽然研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留了研究,但使用了各种研究技术,并在其预期的社会群体中实施了假设,从而产生了有效的行为方式。 尽管如此,这项研究仍受到批评,因为“孩子们会以他们认为正确的方式回答问题,即满足提问者的方式。”(Williams 等, 1989,第91页),这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对于将青少年的反应与他们的外部行为联系起来的追求可能不是系统的。
社会化和学习的行为。 儿童心理发展的最大方面是社会化,其中有一个假设,即儿童从他人那里学习亲社会和反社会行为,这在许多研究青少年犯罪危险因素的研究中并未得到解释。 Farrington和Hawkins(1991)通过前瞻性纵向调查研究了这种社会风险因素,该调查与441名10至20岁之间的男性一起进行,旨在了解早期和晚期犯罪中存在哪些变量。 他们发现,一个预测因素是早年间通过其他反社会存在而产生的反社会倾向。 这项研究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继续进行研究,以确保更好的有效性,同时还有大量且可概括的研究样本。 但是,该研究是通过访谈进行的,相对于上述观点,大量研究表明,自我报告中往往存在夸大的倾向。
家长教育和家访。 为了从根本上重新控制反社会行为并进一步防止犯罪和犯罪活动,将欢迎采取更多动手实践的方法。 Farrington&Walsh(2006)在通过结构和纪律教育父母的基础上,研究了干预的成功率。 通过基于家庭的干预,建立了对照组和实验组,其中实验组在以后的犯罪行为和反社会行为方面有35%的显着下降,因此确信基于家庭的方法是一种有效的预防策略。 但是,该研究仅包含22个评估的替代样本量,因此无法进行研究。
含义
至于所有政策建议,干预措施在进行上都有局限性。 在对产前和围产期妇女进行家访方面,该干预措施取得了许多成功的成果,事实证明,通过卫生部门的长期支持,可以减少青少年犯罪。 但是,要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等更大规模的地方这样做,将会给人力带来压力,对NHS来说预算不友好,为了使该计划有效,参与者的意愿是必须的。 再次,通过实施毒品和物质教育,将昂贵且困难的是将更多的内容添加到预期的青少年已经实现的已经广泛的时间表中。 为了减少少年和成人犯罪而进行家访以进行父母教育,将缺乏时间和金钱效率。 每种可变干预措施将是艰巨而艰巨的,因为缺乏对年幼儿童和青少年经验性的可预防危险因素的一般知识,因为对于外行来说,少年犯罪是由于缺乏士气,育儿技巧和能力低下而引起的。太多的空闲时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0年),因此,要获得公众的参与和意愿将是一个要求。 本文中的每个风险因素都与以后的犯罪活动有很强的联系,因此,如果社会希望从犯罪轨迹的减少中受益,就必须解决这些隐患,这反过来又会减少对政府的监禁费用,目前的平均费用为2,753,747,261英镑(司法部,2016年),因此,为什么必须采取儿童干预措施,以减少犯罪和纳税人的钱,并增加安全的环境。